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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研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3-02-19浏览:

各科室:

201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拟申报人员下载相关指南阅读并下载申报书填写,于3月5日下午5点前在学校校内OA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报书纸质版1份(封面需科主任签名)和伦理材料8份(伦理申请书、研究方案概要需科主任签名)交至科研管理科。

注: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三类为限额申报,将进行校内网上评审。

科研管理科

2013年2月18日

附件:

关于学校受理201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类别包括: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其中前三类为限额申报。所有申报必须经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申报(前三类还将进行校内网上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1、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申请人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人)和在研(包括负责人和参与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面上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报人或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参与(包括申请和在研)项目数不限。具体限项情形请见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2、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3、 1项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书面材料附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

(一)研究团队项目

1、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5年,研究团队申报人(协调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注:书面材料须附协调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如项目已结题需附上结题批复复印件),申报人(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含4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2、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研究团队项目:(1)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或核心成员;(2)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3)往年已获得过资助的省基金研究团队协调人。

(二)重点项目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政府委托研究的项目除外),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注:书面材料须附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和结题批复复印件)。

2、项目资助强度约为3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3年,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注:书面材料须附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如项目已结题需附上结题批复复印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院士除外),申报项目须附国内查新报告(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或核心成员不得申请重点项目。

(三)自由申请项目

项目资助强度约为5-8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强度为3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申请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含3年,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须附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

2、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1)申报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2)申报人年龄超过40周岁(不包括40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

(五)杰出青年项目

1、资助未满35周岁(包括3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7月1日)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优先资助具有产业化前景与潜力青年科学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资助: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获得者与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协调人、总负责人;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5)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其他事项:

申请者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与《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1、学校科研管理系统预申报流程及说明

2、省自然基金正式网报操作指南ArticleList.aspx?type=6

3、申请书面上重点项目申报书.doc(省自然基金重点、自由申请校内预申报申请书)

团队项目申报书.doc(省基金研究团队校内预申报申请书)

申报书简版.xls(博士启动可采用此申报简表作预申报申请书)

注意:申报书在学校科管系统内申报界面的申报材料新增-“申请书(评审版)”栏目内选择上传

4、省自然基金管理办法、资助经费管理办法ArticleList.aspx?type=4

5、2012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操作流程.doc

6、伦理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