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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3-04-17浏览:

各科室:

广州市教育局已发布2013-2014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申报指南,本次申报包括基础能力建设类、科技教育专项性项目类、科技教育活动、科技教育合作项目、公开征集承办青年科技教育工作项目五大类,各大类又下分小类别,每一小类别我院各限报1项。请拟申报人员详细阅读申报指南,并下载相应申报书填写。请于2013年4月19日下午5点前在广医校内OA系统进行申报。届时学校视申报情况进行校内评审,择优申报。

科研管理科

2013年4月17日

2013-2014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一)全面提高青少年科技素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紧紧围绕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改善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环境,坚持加强科技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含幼儿园学生,下同)的科技文化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探索培养创新后备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围绕提高每一个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的目标,努力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科学素养,努力提高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为广州新型化城市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创新型后备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探索科技教育功能。研究探索学校科技素质教育的功能、作用、体系,研究制定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和工作方案,通过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科技素质教育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通过科学发展观、科技发展史、优秀科学家成长史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科技教育课程教学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吸引力,不断完善学校科技教育设施,提高青少年科技教育的普及面、质量、水平和效益,形成特色,进一步引导所有青少年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参与技能训练,提升科技创新活动兴趣。

(二)创建科技特色学校。以全国科技体育传统校、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为示范,规划制定创建工作措施,引导支持各区、县级市结合实际,在坚持科普教育和开展科技教育特色项目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市学校创建一批有特色和区域示范作用明显的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科技体育传统校。鼓励名校按规定,设立科技教育英才“校长奖”等,在排除变相招收择校生的前提下,立项自主招收科技特长学生,开设科学教育特色班,开辟青少年科技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的新通道。

(三)创建科技教育基地。挖掘科技教育优质资源潜力,主动争取在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和其他科技单位,创建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实践基地和创新型科技后备人才育养基地,开展科技探究性学习、实践活动,运用科学知识与科学方法自主选题、自主研究,提高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观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主动组织学生到免费开放的科普基地、科学实验室、科技研发中心、科学示范基地、各级科学馆、科技类博物馆、科技图书馆参观学习,继续加强与“科技馆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的衔接,达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目的。

(四)建设科技教育队伍。研究建设科技教师、科技辅导员和科技教育管理人员专业发展问题,探索科技教师培训学习、进修、交流和开展研究创新的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科技教育队伍的素质、水平和创新实力,参与各类科技教育指导、科技竞赛评审专家队伍及专家库的建立健全工作。

(五)组织社团推进科普。建立健全各级青少年科技教育组织机构,增强组织、协调和服务能力,组织协调支持各级各类青少年科技社团和科技教育志愿者走进学校、家庭、社区,进一步参与、开展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活动。在依靠广大在职科技工作者拓展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工作的同时,鼓励各级关工委,充分调动和发挥离退休科技人员在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科技传播导师团,开展科技专家进校园传播科技活动,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宣传科学发展观、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主题,举办科技报告会、科技展览、科技调查体验、科技夏(冬)令营课外科技活动。与广东科学中心等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合作,深入引进青少年科技专家进校园、开展“大手拉小手”、“小手拉大手”科技传播活动,指导、支持学校开展青少年课外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活动。

(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实施“2158英才翱翔计划”为抓手,继续办好“广州中小学生科技夏令营”、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培育特训营、“科技大使进校园”、“学校科技教育特色项目”、“农村青少年科技教育支持项目”、“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课程”、“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教材”、“青少年科技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学校低碳环保教育创新特色项目”、“广佛肇青少年科技教育协同创新项目”等建设工作,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

(七)开展科技竞赛活动。以赛事推普及,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展示(测试)活动”、 “青少年科技体育竞赛”、“青少年计算机、电脑和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生环保讲演大赛”、“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大赛”等品牌科技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国际OM、DI活动”,做好举办 “2015年亚洲太平洋地区无线电锦标赛”、“国际青少年科技实践大赛”、全国车辆模型锦标赛和“明天小小科学家”等有影响力的活动,提升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广州地区注册(含广佛肇规划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幼儿园);2.每个独立法人单位原则上每个类别只能申报1项;高等院校下属学院或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每一类别限报1项。3.没按期完成上一年度(含一年以上)承担的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绩效考核任务,或者绩效评估不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2013年度科技教育项目;4.项目实施时间从2014年1月开始计算;5.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别的要求,给予项目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6.申请者所在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对申请人和申请项目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为项目的直接承担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2.为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3.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以上科技教育经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不具备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的申请者,应有两位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同行专家具名推荐。

四、立项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按限项要求推荐优秀者;申报者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版申报。

(二)形式审查。组织单位按各项目具体情况进行。

(三)网上初评。各评审专家组按各项目具体情况进行。

(四)考核评审。市教育局根据各项目具体要求,委托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复评或考核,确定建议立项名单。

(五)公示立项。专家建议项目,经审核提交广州市教育局政务网站、广州青少年科普谷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决定立项,并给予一定专项资助经费支持建设和开展相关活动。

五、申报项目类别与要求

(一)基础能力建设类。

1.科技教育基地。

基本要求:参照《广州市科普基地认定办法》,已被国家、省、市命名愿意定向承担青少年科技教育专项任务的科普基地,各级有关单位已建成或正在筹建、但尚未认定为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具有科技内涵特色和科技普及功能较强的科技场所。申报创建基地建设项目的依托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有可操作性的规划建设方案,申报项目已经纳入建设规划,有符合要求可持续开办、使用的场地、用房,并且单位有配套资金投入,能够确保项目良好运行。有专职或专兼职结合的科技教师队伍,能够有效的指导青少年学生开展科学实验、发明制作等科技创新能力培训活动。能通过实物展示、情景模拟等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展示手段,向青少年弘扬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开展过3个以上(含3个)科技特色项目、或科技教育方向、活动项目,或科技教育质量、水平、特色居本区域、同类学校或同类项目的领先地位(前两名),配有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申报书:见附件1

2.科技教育示范基地。

基本要求:参照《广州市科普基地认定办法》,在广州市现有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中,试点创建全国、省、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基地,发挥科技教育的模范带头作用,彰显其示范效应。对科技教育基地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设施完善,承担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型科技教育竞赛活动;能定点帮扶科技教育薄弱学校,尤其是农村或偏远山区的学校,因地制宜的指导他们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或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有省内领先(获得过2次全国二等奖或银奖的科技活动项目)的科技教育活动项目;单位科技教师队伍中,至少有2人是市级及以上级别优秀科技教师或科技辅导员、优秀教练、裁判员;或者是全国比赛二等奖(含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项目的指导老师,并按1:1及以上的比例,配有自筹经费。 申报书:见附件2。

3.科技教育特色学校。

基本要求:参照广东省科协、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创建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粤科协〔2009〕1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充分发挥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主渠道作用,有2个及以上广州市科技教育特色项目或三个不同方向科技活动为基础,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为提高青少年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一代创新后备人才,营造良好的环境;因地制宜地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创建科学教育特色项目和品牌,促进学科教育与科技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有机结合,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培养青少年的科学意识、创新精神,提高青少年的创新和实践活动能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通过创建活动,探索和建立“政府支持、部门推进、学校主抓、社会参与”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广州市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并按1:1的比例,配有自筹经费。申报书:见附件3。

4科技体育传统校。

基本要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科技体育传统校试点工作的通知》(航电模字〔2010〕22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更好地培养具有较高科技素养的国家后备人才,已经开展学生科技体育活动,形成传统特点,并在两个以上科技体育运动项目上具有特色。广泛普及学生科技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科技体育项目训练,发现、培养和输送科技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趣味性、普及性、知识性、创造性等形式多样的科技体育活动的广州市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并按一定的比例,配有自筹经费。申报表:见附件4。

5.科技教育特色课程(含教材)。

基本要求:课程应充分体现对青少年科技创新精神与能力的培养,体现本校特色,至少经过一个教学周期的实践检验;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课程负责人要求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高级教师职称,具有与本课程的学科背景,是课程的主讲人之一,负责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课程有较好地建设基础。教学计划适应青少年科技教育特点,教学大纲符合新课标要求。教学内容符合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具有明显特色;具有健全的课程管理制度,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大纲、课程教材、教学进度表、教案等有关教学指导文件)完整、规范;积极开展科技教育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良好,配有一定的自筹经费。申报表:见附件5。

6.科技骨干教师培训人员。

基本要求:广州市基础教育学校校领导以外的在职青少年科技教师和辅导员、校外教育机构(如少年宫等)科技教师和辅导员、市属高校专职或兼职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科技教育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努力学习、掌握先进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知识、技能,积极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的教学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3年以上(含3年)直接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教学工作和科技活动的实践经历,积极参与和组织学生开展各级各类科技活动,并在培养青少年科技素养和科技道德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在促进本单位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能积极探索青少年科技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校级及以上级别青少年科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科技教育活动项目或获奖成果(含教材、方案、作品、论文);能够努力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创造性地组生开展科技活动的能力,近3年中本人和本人所指导的学生参加教育和科技部门举办的科织学生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在大面积提高青少年科技素养方面有显著成效;具有较强的指导学技教育教学活动或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单位能提供培训时间等支持。申报书:见附件6。

(二)科技教育专题(方向)性项目类。

1.科技教育特色项目。

基本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开展科技教育工作有一定基础,成绩显著,已作为本单位科技教育项目进行建设、前景较好的科技教育项目,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天文、地理及信息技术等学科实践活动特色项目;发明创造、机器人、电脑制作、电子制作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科技论文、科幻绘画等科技教育活动特色项目。以往已有广州市学校科技特色项目的学校,可申报新的不同类别、不同学科或不同方向的项目,配有一定的自筹经费。申报书:见附件7。

2.科技大使进校园项目。

基本要求:执行《广州市科技大使行动计划方案》,高校、科研院所、社团、企业机构等建设科技大使计划实施公共平台,支持有志于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的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到中小学校,指导青少年开展科技实践活动;申报科技大使计划实施公共平台项目的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统筹协调和督促管理能力,组织发动一批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传播,针对对接合作单位,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的科学探究和科学体验、科教讲座、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要求有明确的对接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中小学校迫切需要或有较好基础、条件,与高校、科研院所机构等对接,已经开展科技大使进校园项目合作工作或活动。

申报书:见附件8。

3.学校低碳环保科技教育项目。

基本要求:参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环发〔2011〕49号)要求,市属高校和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在实施环保教育工作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废弃物回收利用、生态环保等方面进行课题性教育、教学、研究、科普宣传、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环保科技教育含量,形成一定特色,取得较好成效的项目均可申报。申报书:见附件9。

4.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项目。

基本要求:凡市属高校(含各类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大学生建立的各种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科技活动社团),已经与广州市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合作项目的在穗部、省属高校的本科院校1-3年级、高职高专院校1-2年级学生,具有一定的科学探索基础、科技活动技能、科技实践创新能力、已经开展科技教育活动,自身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组织社团开展科技教育宣传活动、参加大学生“挑战杯”赛、知识产权和技能竞赛活动等;在指导中小学生开展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物、计算机学科科技探究和电子工程制作、电脑制作、科幻绘画、机器人、网络科技DI、科技创新发明、科技体育(含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制作与无线电测向定向、校园阳光侧向导向、无线电电子工程制作、校园科教模型)、科技环保(生态平衡、生态校园、绿色大学、水科学、低碳环保、垃圾分类、节能减排、废旧利用、循环经济)、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核安全、防灾减灾、知识产权等课外科技学术研究与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0。

5.农村学校科技教育项目。

基本要求:农村学校科技教育项目只面向边远地区农村学校,该项目由学校申报、区(县级市)教育局推荐,区(县级市)教育局并按一定的比例,配有自筹经费。申报书:使用附件7。

(三)科技教育活动。

1.科普活动项目。

基本要求:实施普惠性科技教育,围绕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提高青少年科技素质,举办具有提高青少年创新能力和提升广州市科技教育活动品牌的项目,申报项目应有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配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2.创新活动项目。

基本要求:鼓励组织以青少年为对象的科技发明创造、科技创新作品指导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挖掘青少年的创造潜能。申报科技创新作品指导活动原则上要求一年内完成,具有创新性、启发性、科学性和时代性,内容新颖,重在支持由学校参与市、省、全国以致国际科技活动逐级选拔的科技教育活动项目;重点支持连续开展3年以上的科技教育活动项目;持续支持获得过区、市级成果奖的活动项目向更高层面发展。 3.创作作品项目。

基本要求:重点支持符合现代科技发展、内容新颖、构思独特、时代性强、科学性强、创新精神与艺术感召力相得益彰,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技原创作品的创作,包括科技教育图书(包括专著、丛书、科幻作品、翻译图书等);科技教育影视作品(各类电视科教动漫作品、剧本、音像制品、公益广告等);科技教育画册(科教类挂图、科教宣传画册、科教宣传单张等):科技教育电子作品(科技教育网站、软件)。

(四)科技教育合作项目。

基本要求:各类创新工作室、科技教育基地、科技体育传统校、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能优化、整合各类科教资源,试点搭建青少年科技教育合作基础平台,实施优质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强化科技教育能力建设,深化青少年科技教育联盟品牌宣传与推广工作,为青少年提供全面的科技教育服务;协同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与学校合作,联合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合作项目的发起单位必须是科技体育传统校、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或科技教育基地,参与合作项目不得低于3个,并且是自愿组合;与各合作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双方合作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项目申报补充材料;各类合作要有章程或合作协议,每年必须要举办2次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合作交流、活动内容,有较好的合作绩效。

(五)公开征集承办以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项目。

1.广州市青少年科技素质状况调查与制定广州市青少年科技特长生招生政策、实施方案;

2.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评审工作;

3.广州市科技活动周青少年科技活动工作;

4.广州市全国科普日青少年科技活动工作;

5.第30届广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广州市第四中学已获得第30届主办场地单位资格)培训、赛事活动组织工作;

6.青少年科技创意与发明展示培训、主场地赛事活动组织;

7.青少年科技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测试活动组织工作;

8.中小学生科技夏令营、青少年科技文化探索交流营活动组织工作;

9.“全国高校青少年科学营”、广州“科技之星”特训营组织工作;

10.广州大学生“长者计划”动漫创意活动比赛组织工作;

11.第三届国际青少年科技实践大赛组织工作;

12.2013年中韩青少年(ARDF)无线电测向友谊赛(广州市第二中学已承办);

13.2013年全国青少年无线电“阳光测向”广州站巡回赛(广州市第六中学已承办);

14.青少年科技体育系列竞赛(含航空航天、航海、建筑、车辆模型竞赛和无线电测向定向、电子工程制作、校园阳光测向定向等)活动组织工作

15.广州市学校环境保护讲演大赛(主办场地单位和组织工作);

16.广州市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教育竞赛活动(主办场地好组织工作);

17.广州市青少年科技骨干教师培训人员培训及组织工作;

18.编辑出版《广州青少年科技教育》通讯;

19.科普讲座(承办场地及组织工作)。

申报书:以上(三)、(四)、(五)项目,均使用《广州市青少年科技项目任务书》。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需在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申报材料。 登录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申报系统(http:// lib.ougz.com.cn:8080/kp)上传有关申报材料。

(二)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以上各类别项目的申报书或任务书;2.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3.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4.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建议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关于项目背景的证明文件,如工作报告、绩效考核报告等;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材料。

(四)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按具体项目申报书填写申报书,双面打印。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符者视为审查不合格。

(五)其它材料。

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的申报材料。

七、申报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17:30时。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次申报受理工作委托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相关事宜请与该会联系。

受理点: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1号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联系人:朱凯、陈宇灵;联系电话:83490534,13622275426、1379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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