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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高层次科研项目、学术会议资助及市教育系统高层次成果奖励的通知

来源:科研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3-04-26浏览:

各科室:

广州市教育局2013年高层次科研项目、学术会议资助及市教育系统高层次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拟申报人员查看具体通知并下载申报书填写。请于2013年4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申报书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需要科主任签名)交至科研管理科,电子版发至科研科邮箱:kjk883@163.com

科研管理科

2013年4月25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3年高层次科研项目、学术会议资助及市教育系统高层次成果奖励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资助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穗教发〔2007〕36号)及《广州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奖励办法(试行)》(穗教发〔2007〕38号),我局对已批准的重大(重点)项目及独立举办重要学术会议给予资助,对获国家级成果奖励给予配套奖励。为做好本年度资助及奖励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申报范围与额度

(一)市属高校获高层次项目资助额度

1.人才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2万元

2.科技项目:科技部863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2万元;

3.社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万元

(二)中小学获高层次项目资助额度(不含立项不资助的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心理学)项目、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0.5万元。

(三)独立举办国际性及全国学术会议额度。

1.独立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8万元;

2.独立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1万元。

以上项目均属于一次性资助。

二、奖励项目申报范围与额度

(一)国家级一等奖配套奖励额度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5万元;

(二)国家级二等奖、省部一等奖配套奖励额度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3万元。

(三)省部级二等奖配套奖励额度

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教学成果等等奖:2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高层次科研项目资助

申请者必须是市教育系统在职在编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必须是项目第一主持人,并直接承担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申请单位必须是市教育系统单位,并作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二)申请独立举办国际性及全国学术会议

1.独立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是由市教育系统单位举行、有举办单位专家学者进入会议的领导机构、面向国内外征集论文且有外国专家学者8人以上,国别3个以上参加的学术会议。

2.独立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是独立主办或全国性学术团体委托市教育系统单位承办、有市教育系统单位专家学者进入会议的领导机构、有国内该领域知名专家学者10人以上,省份5个以上参加的学术会议。

(三)申请高层次成果奖励

1.申请者必须是市教育系统在职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必须是成果主要完成人。申请单位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

2.同一项目获得多种奖励者,按最高奖项颁发奖金,且只奖励一次。

(四)凡申请高层次项目、学术会议资助、高层次奖励配套,应是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之间获得书面立项或奖励通知。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对于承担我局资助科研项目,到合同约定时间未结题又未提交延期报告的,不予受理此类项目申报。

四、申请材料

1.申请高层次项目资助的应提供原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任务书、立项证明。

2.申请国际性与全国性学术会议资助的应提供会议委托承办函及本领域拟出席会议专家名单、参会回执。

3.申请高层次成果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及成果目录。

4.申请人需填写相应项目申请表(均可在广州市教育科研网www.gzjkw.net“教育科研”-“申请表格”栏目下载)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签署具体意见后,连同附件,于2013年5月3日前报我局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2日

(联系人:黄晓婷,联系电话:22083673)

高层次成果奖励申报.rar

高层次项目资助申报.rar

举办国际性及全国性学术会议申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