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研教学 > 科研信息 > 正文

关于医院受理省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科研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3-07-31浏览: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省中医局的通知,现对中医药科研课题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2010年度延期课题、2011年度课题。

二、申请结题、中止和延期者,分别填写《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相关表格电子版请参考附件。

三、根据《关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中医办〔2009〕96号)文件要求,于2013年8月1日前,将《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一式五份)或《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一式二份)报送科研管理科。对纳入检查验收范围而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以后不再受理。

结题附件材料要求:

1、项目完成报告(按项目完成报告参考提纲撰写)

2、按期完成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各项任务,经费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发表论文1 篇以上,并提交论文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论文需提供论文校样;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提交论文复印件及学术会议所发证书;如出版专著者,需提供所写主要章节复印件;项目已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提交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论文发表时必须注明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项目)。

3、项目原始实验记录

四、请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科研工作,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附件.rar

1、完成项目参考提纲

2、省中医结题(中止)报告.doc书

3、省中医课题延期申请书.doc书

4、关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中医办〔2009〕96号).pdf

科研管理科

2013年7月10日

(联系人:杨博涵 电话:834899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