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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教育局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通知

来源:科研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3-07-04浏览:

各项目负责人:

市教育局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到期课题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详见结题名单)。现将结题办法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第一步: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送市教育局科研处审核

(2)第二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找专家函审或者会审,主管部门审核材料盖章上报。

二、第一步:申请课题结题验收需准备材料:

1.科研课题申请书、合同书、立项通知;

2.验收结项申请书(需负责人签名和添加财务部门和所在单位意见);

3.国内同类研究查询报告;(此项可或缺,重点项目建议提供)

4.政府或其他部门的采纳意见和使用情况报告(重大政策性研究课题提交);

5.已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和被引用证明。

以上材料除结项申请书外,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结项申请书单独提供一式3份即可),以上材料请于7月26日(周二)前交科研处计划科。

市教育局同意验收后,再进入结题工作的第二阶段,届时科研处再发具体结题指引。

三、第二步:经审批合格后进入验收程序会议或函审;验收专家出验收意见后,将验收意见装订入结题证书(一式5份,其中一份为原件)上报盖章完成结题程序。第一步完成后,再进入结题工作的第二阶段,届时科研处再发具体结题指引。

四、2008年的项目不允许延期,2010年的项目只允许延期一次,需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6),并于7月26日交一式四份。

五、请二级单位认真审核结题材料,对照合同书研究目标,凡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结题。

附件下载:教育局项目结题附件.rar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课题检查验收实施办法

附件2: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验收申请书

附件3: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结题证书(会审用)

附件4: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结题证书(函审用)

附件5:验收专家名单

附件6:延期申请表

注:教育局规定重点项目及八万以上(含8万)均需要会审。会审专家5人,函审专家3人。(注:专家必须是在广医系统以外的单位中推荐)

联系电话:83489984杨博涵

科研管理科201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