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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研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3-08-09浏览:

各科室:

2013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请拟申报人员下载申报书填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8日。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注意事项:

1、所有类别项目首先需在学校校内OA系统进行预申报。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通过预申报后,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后期资助项目及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不需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上申报。项目申报者在填写申报系统前请仔细阅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

2、 学校OA系统预申报时,后续资助项目及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直接上传申请书,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只需要上传申请书简版。

3、项目申报者需提交书面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申请书一式6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申请书2份、相关材料和申报成果各2份,以及成果简介6份,成果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申请书6份。

科研管理科

2013年8月9日

附件: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粤社科规划办通[2013]23号

全省各有关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精神,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学术导向。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围绕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新局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推进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区域协调等省委省政府工作的主题和主线,加强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

三、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致力于推动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国发展道路和中华民族复兴研究;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战略研究;党的建设科学化研究;社会建设与创新管理研究等等。

四、重视广东特色和优长学科的发展。加强对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等广东地方历史文化和岭南民俗文化的研究,加强广东思想史和广东历史文化名人的专题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省特色、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五、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请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类别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及学科共建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成果的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

六、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其中,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由学术委员会(教育部和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系[院]学术委员会,其它高校的校[院]学术委员会;中国社科院和中央部委直属研究所[中心]学术委员会,省级社科院[所]学术委员会、省级党校学术委员会等)推荐;或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由地级市社科联组织申报,每个地市社科联限报1项。

七、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00项,青年项目约40项,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后期资助项目约10项,每项资助4万元;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约10项,每项资助4万元。

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2至3年内完成。作为最终成果的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论文集则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系列论文3篇以上。

九、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3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十、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通过“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不需网上申报。

十一、项目申报者需提交书面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包括:

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份(原件,从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相关材料、申报成果各一份以及成果简介五份,成果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五份(含原件一份,从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专区下)。

十二、项目申报者须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每个项目200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过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十三、截止至本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成果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配套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申请人须登陆省社科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书原件一份,不用交纳评审费。申请书“项目类别”一栏选填“国家项目优秀配套”。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成果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再配套省社科规划项目。

十四、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十五、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 9月11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集中组织、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按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汇总申报材料后,须填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统一向省社科规划办报送申报材料。省社科规划办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十七、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项目采用异地匿名网上初评与学科组专家会议复评相结合的评审方式。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活动。

十八、项目申报者及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省社科规划办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钟月仙 (020)83825078 83830154

省社科规划办地址及邮编: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 510050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书简版.xls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书.doc

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