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即报价人):
招标采购中心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旧病区装修预算编制服务进行院内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旧病区装修预算编制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旧病区装修预算编制
| 一项
| 人民币8万元
|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谈判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5.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招标采购中心领取谈判文件。响应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谈判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5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办公楼五楼招标采购中心。
十、谈判时间:2018年3月2日15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办公楼五楼小会议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78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020-66673666-361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招标采购中心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