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广州医保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
(一)《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符合国家规范的二代社会保障卡原件;(办理广东省内异地就医可用身份证原件代替)
(三)根据不同的情形需相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参保人员申办、取消异地就医资格确认”获悉)
二、注意事项
(一)根据政策规定,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时需提供符合国家规范的二代社会保障卡进行刷卡就医及结算(省内异地就医暂时可以提供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替),如您尚未申请(或已申请未领取)二代社保卡,请您按如下指引办理领卡手续:
1、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社保卡”,自助查询申领持卡情况;
2、如参保人已申请但未领取社保卡,可根据查询结果指引领取社保卡;
3、如参保人暂未申领,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社保卡”网上申领,非中国大陆居民、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大陆居民和不方便网上申领的参保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张白底小一寸彩色证件相片到银行网点办理申领。
(二)为更好适应广大群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需要,广州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无需选择医院,可直接备案到居住地所在地级市(如居住地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海南、西藏及新疆建设兵团的,可直接备案到所在直辖市/省/自治区/兵团),备案所在地全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均为参保人的异地就医医疗机构。
(三)参保人选择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就医,无需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及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参保人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后,可直接向广州医保各二级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如需选择在异地非联网结算医院就医,仍按旧办法执行。
(四)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记账结算的费用目前仅限于普通住院费用,在异地产生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治疗费用仍需返回广州办理手工报销,下一步广州医保将按照国家及省的统一部署,逐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为异地就医参保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经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