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如何在异地就医并直接结算医疗费?
一、就医及结算流程
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就可以到备案所在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了,步骤如下:
(一)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时,出示二代社保卡(省内异地就医可使用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替),并告知工作人员已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若持有《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可同时出示);
(二)入院进行治疗;
(三)治愈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出示本人二代社保卡(省内异地就医可使用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替),由医院工作人员办理费用结算;
(四)对医院出具的《结算单》中的金额进行确认;缴纳《结算单》中“个人现金支付”或“个人自负费用”项所显示的金额即可;
(五)索取发票,办结出院手续。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享受的政策及待遇
广州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以下简称三个目录)按照就医地(指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统筹区)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范围、标准以及个人先支付费用比例(或标准)执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三个目录按照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广州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待遇标准按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支付标准执行。
三、举例说明
例如:广州退休职工参保人老张,退休后随儿子小张在北京生活,老张的医保关系在广州。
老张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手续并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第一步:“先备案”,在广州医保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步:“选就医地”,选择北京市作为老张异地就医安置地;
第三步:“持卡就医”,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前往跨省定点医院就医。
2017年5月老张因病在北京一家跨省定点医院住院,总费用2.5万元,通过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按照原来的结算方式,老张需要先垫资2.5万元,然后回广州报销,现在直接结算后,老张只需支付7500元即可办理出院,医保基金支付的1.75万元,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老张出院结算时,依照的医保目录要按北京的规定执行,而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支付限额等,仍按照广州的医保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