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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广州医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2-06-27浏览:

有关科室:

根据广州医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今年教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省的职称政策,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申报。

2、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科研项目以及获得的专利、奖励等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12年8月31日在职在岗期间取得的,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申报人的工作单位。

3、 申报人须按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填报相关表格,同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并提交和表格一致的申报材料以及电子版本。

4、 拟申报者请于6月29日前将名单报人事科,申报材料于7月3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及相关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李彩华 联系电话:3717

附件1关于2011年广州医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表-12广医.rar

人事科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