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医院重大专项的通知
各科室:
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在开始受理申报医院重大专项,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1、医院拟资助重大专项5项,每项资助10万元,通过评审论证后予以资助,研究期限3年;
2、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报,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目前正进行医院立项资助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予申报;
3、项目要有创新性,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在省内居于领先水平,能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应用前景,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在三年研究周期内要求至少发表SCI论文1篇以上及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著(具备六要素)3篇以上;
4、要求在申报书相应栏目中至少列出有代表性的最近5年参考文献5篇以上;
5、申报书到科教科拷贝,将填写好的申报书经科室负责人签名后一式2份交科教科,有关证明材料附后(无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填写);
6、请申报人员提前填写附件回执,回执交回时间:8月15日之前,项目申报受理时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教科
2011年8月3日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