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及申报人:
2014年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副高技术职称的中医在职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包括本单位在职硕士生和博士生)不能作为项目申请者;
2、医院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下午5点前;
3、所有申报项目只能由低级向高级别申报,如:学校、医院、卫生局---卫生厅;
4、所有已立项或其它已申报过在科研科备过案的项目不得再更换负责人申报;
5、若项目负责人以往立项中,有延期研究不能结题或有中止的项目2年内不得申报;
6、上交材料:双面打印申报书一式8份(其中一份科主任审核签名并同意申报),伦理审查需要的有关材料一式1份;
7、上交材料需要附上职称证复印件;
8、项目申请书请在医院网站“科研信息”或医院科研管理QQ群共享下载;
9、已推荐申报2014年省卫生厅项目不得申报。
注意事项:
1、电子版标书填写时请严格按照模板首页和第二页的填写说明排版。封面:“所在单位”请填写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为保持封面信息与简表内的资料一致,请申请者首先将封面填写好,简表内的相应资料会自动生成。研究时限为2年,从2014年9月开始到2016年9月30日。
2、申请中医药课题需附查新报告,查新报告附在申请书第3页后面,单位确定申报资格后到以下指定单位查新:
a.广东省中医研究所中医药信息研究室(广州市恒福路60号,邮编:510095,电话:83590979);
b.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广州市机场路12号,邮编:510407,电话:36585591);
c.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邮编510180,电话:81868579,传真:81906080)。
3、研究用的中药制剂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规要求,中药制剂表(“六、中药制剂”一栏)按要求填写。涉及到人的研究的药有伦理审查意见。
科研管理科
2013年12月30日
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计划项目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思路清晰、立题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科学、
可行。
二、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及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对提高临床疗效和
学术水平有较大意义。
三、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
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
四、有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并能保证相应的研究时间。
五、研究目标明确,可望2—3 年内取得预期结果。
六、必须提供由广东省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检索部门出具的查新报告。
七、研究用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环境设施须取得合格证。
八、经费预算合理。
第八条 对如下性质的科研项目,将优先资助。
一、解决我省防病治病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包括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
疾病、传染病、流行病及老年病等的治疗研究。
二、中药新药现代化研究与开发。
三、我省常用南药和道地药材品种整理开发和质量标准研究。
四、影响中医药行业发展的重大理论研究。
五、总结、整理、研究我省著名中医的诊疗经验和学术思想。
六、阐明中医立法处方原理及用药规律。
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申请书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