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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9、2010、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科研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3-11-21浏览:

各项目负责人:

现拟对2009、2010、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进行办理,结题项目见下表。具体要求如下:

1、准备《广州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面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负责人签字。此报告可登陆我院“医院网站—医院风貌—科研教育—科研信息”下载,或到我院科研管理群共享中下载。

2、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至少一篇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性论文的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清样),不含综述。

论文复印件要求:A4纸,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全部页。

3、如不能按期结题者须在“延期报告(或终止研究报告)”一栏详细说明。

纸质结题材料于2013年12月18日前上交科研管理科。

说明:对于未按要求上报结题材料的单位会列入学校申报项目黑名单,将影响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申报。

联系电话:3731

2013.12校级项目结题汇总

广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科研管理科

201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