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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教育部办公厅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来源:科研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4-07-02浏览:

各科室:

教育部决定今年8月下旬开始进行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教技发厅函[2014]5号),同时进行201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单位科研科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3. 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校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推荐。

四、推荐时间

如需申报,请于2014年7月7日前致电科研管理科报名,各申报人可于2014年7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2日。

科研管理科

2014年7月1日

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

2014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