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现将学校《关于开展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拟申报人员查看具体通知和遴选方案,并下载《报名回执》和《申请书》填写。请于2013年9月22日下班前将报名回执交至科研管理科,并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交至科研管理科,电子版发至科研管理科邮箱:kjk883@163.com。
科研管理科
2013年9月18日
附件:
关于开展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103号)文件精神,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遴选方案》(参见附件1),现将广州医科大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型
为鼓励各二级学院合理定位、错位发展、凝练特色、培育优势,我校拟认定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分为6种类型:1. 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2.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3.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4.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5. 面向新兴特色领域的协同创新中心;6. 面向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中心。各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本次评审认定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名额不限,学校将按照形式审核、答辩评审、学校审议的程序进行遴选,确定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申报评审认定的基本条件如下:
1. 中心依托的主体学科是市级以上重点学科或依托的平台是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2. 中心方向选择符合科学前沿或国家、地方、行业产业的重点发展,协同创新模式选取合理。
3. 中心负责人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力,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中心骨干成员参与中心申报不超过两个。
4. 中心已建立了实质性、紧密性的协同创新体,合作各方责、权、利和共建、共享、共担事项明确,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并取得实效。
三、申报要求
1. 凡申请认定广州医学院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需填报《广州医科大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申请书》(参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2.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填写《广州医学院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参见附件3)。
3. 2013年10月18日前由二级学院将申请书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到学校科研处时黎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shistella@163.com。
联系人:时黎 电 话:81340533
申报回执.doc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遴选方案.doc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