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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医药价格协会关于征招《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

来源:科教科 发布时间:2011-10-10浏览:

转发广东医药价格协会关于征招《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

各相关院校、科研机构: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1年广东省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粤社科字〔2011〕106号),我会“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科研课题已经广东省科技厅批准立项,此项目对深化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合理调控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课题研究内容涉及医疗服务成本、价格形成,价格杠杆在分级医疗中的作用,药品价格形成,药品价格杠杆作用等方面。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本会决定将此项目中5个分课题(详见附件)面向全国相关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公开征招课题承担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单位课题组的要求

1、业务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所负责课题领域的情况,并有类似研究成果;必须是该课题真正的研究计划制订与实施的组织者和协调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必须亲自参加我协会组织的阶段性课题讨论会和最终课题评议会,并亲自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2、研究要求。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对策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并要求有多方案比较。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实地调研和资料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和案例剖析相结合。定性结论要建立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面上调研要有一定的广度和代表性。

3、研究经费。各投标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申报所需研究经费,经双方协商,由协会安排相应经费。

二、课题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一份具体的研究方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8日。纸质材料请于10月18日交科研处,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gychen@126.com。

三、项目确定

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1家承担单位,并于一个月内签订项目研究合同。

四、项目结题

所有课题都必须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五、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归广东医药价格协会与项目承担单位共同所有。未经我协会允许,项目承担单位不得以本项目的数据资料以发表论文等形式对外公布。

科研处联系人:陈倩81340546

联系人:张良夏

联系电话:020-22299710 13580442177

E-mail: gdyyjgxh@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22号十一楼南翼

附件:《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分课题名称

序号

课题名称

1

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研究

2

医疗机构分级导诊和逐级转诊价格机制研究

3

冷链药品成本与定价机制研究

4

运用价格杠杆,促进优质廉价药的生产与使用

5

医疗机构用药结构与药品费用关系分析

广东医药价格协会

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材料请按照以下格式:

1、项目申请者个人简介(学历、专业、单位、职称、联系电话)

2、课题论证部分:按照研究要求及经费要求写

3、承担单位意见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