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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关于接收进修生的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6浏览:

一、由教学管理科负责医技类进修生的管理,认真执行进修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来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

三、凡接收进修生的科室,须拟定教学计划(包括培训目标、课程设置、讲课时数、临床工作要求、考核办法等),并报教学管理科备案。

四、各科室须选派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的具体情况,认真带教。

五、进修人员应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离岗一个月以上的人员做自动退学处理。

六、医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或院长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以便改进工作。

七、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的,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单位处理。

八、进修期满,需做好各项考核和书面鉴定,并办妥离院手续。

九、收费标准:来院进修人员每人每年进修费4000元,半年2000元,三个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