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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广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11-01浏览:

各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医疗卫生单位,广州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医学会:

根据我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 可办法〉和〈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卫科〔 2008〕3号)规定,现将2020年广州市级继续医学教 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 申报项目的单位是广州市属和各区卫生健康局属医疗卫 生机构,必须具备良好的办学师资、场地、教材和教学管理等条件, 安装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如期完成本单位承担的2019 年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提交2019年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申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必须是广东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

(二) 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省、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认定办法要求,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 注重申报项目的针对性、先进性、实用性,鼓励申报面向农村和社 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每 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项目学分按照每6学时 1学分设定,面授项目每举办1天最多1.5学分(按照每天最多9 学时计算)。每个面授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8学分,每个远程 教育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临床医学及所属一、二级学科;中医药 学及所属一、二级学科;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等。

三、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202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 审和网上公布,各推荐单位可登录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业务 综合服务平台(http://kj.gzmed.gov.cn),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及 要求(详见附件1)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资料。网上申报的同时, 须按要求下载打印、盖章并报送申报表和《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 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 A4纸打印,一式1份,受理单位为 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

报送的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相同,如二者内容不符 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未通过网上申报的书面材料为无效申报;已 通过网上申报,但在申报工作截止后1周内未提交打印的书面申报 材料,同样视为无效申报。

(二) 已举办的2019年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作为2020 年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申报备案项目的,在线填写并提 交《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申请表》,须按要求下载打印、 盖章并报送备案申报表和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申报汇总 表(详见附件3), A4纸打印,一式1份,受理单位为广州市卫生 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

(三) 2020年第一批广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时 间:新项目申报2019年11月11日T1月25日(申报结束日17: 00 截止,下同);备案项目申报2019年11月11日T2月9日。

2020年第二批广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时间:新 项目申报2020年5月4 H-5月18日;备案项目申报2020年5月 4日-6月1日。

上述截止时间均为各推荐单位汇总、审核、网上提交材料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请于网上申报截止后一周内送受理单位,逾期不再受 理。为规范管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接受临时项目的申请。

(四) 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均可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http: //wjw. gz. gov. cn)上查阅及下载。

(五)若2019年被批准的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没有举办 或未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取消2020年备案项目资格,该项 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汪求知,联系电话:88900380 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地址:西华路534、536号)联 系人:潘巧仪、周洪刚,联系电话:81303278,电子邮箱: gzswspgzx0163. com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华医医学教育中心, 020-87517980, 全国技术服务热线:400888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