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科室:
学校拟遴选部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请各科室根据广医发[2013]43号《广州医学院关于印发审核新增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规定(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于4月25日前送到教学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报送的材料
1、填报《广州医学院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3份。
2、科研课题立项文件、课题标书的基本信息表或基本简况表复印件各2份。
3、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各2份;近五年(2007年1月1日至今)被SCI和SSCI收录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各2份。
4、市厅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2份。
5、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受聘聘书复印件各2份。
6、身份证复印件2份。
7、《广州医学院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可从广州医学院—组织机构—研究生学院的网页下载。也可在我院网站—医教研动态下载。
二、需确认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新调入且在原单位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须重新确认,须交如下材料:
1、填报《广州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3份。
2、原单位聘任导师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3、如未能提供原单位证明材料,只能重新申报,参照第一项交送材料。
三、本次只遴选硕士生导师。
附件1:广医发43号---广州医学院审核新增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规定.doc
附件2: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13年).doc
教学管理科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