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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广州医学院教学督导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教学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3-03-01浏览:

关于组建广州医学院教学督导专家库的通知

各科室:

接广州医学院通知,学校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作用,拟组建教学督导专家库。请各科室按遴选条件推荐候选专家参与这项工作,并将督导专家推荐表(如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013年3月12日前交至教学管理科。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库成员遴选条件如下:

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热心教学督导工作,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教学督导工作;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思想素质好,教育理论和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治学严谨,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4、督导专家库成员结构要求老中青结合,其中退休人员控制在10%以内,年龄不超过65岁,离开教学工作岗位在五年之内;在职人员要求以优秀中青年教师为主。

(医院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66673666-3743)

附件:广州医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推荐表.doc

教学管理科

201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