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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标识系统及日常宣传制品项目调研公告

来源:后勤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02-19浏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标识系统及

日常宣传制品项目调研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即报价人):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现对标识系统及日常宣传制品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标识系统及日常宣传制品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标识系统及日常宣传制品

2

60万元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调研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 技术、功能及服务要求:

医院现有标识系统及日常宣传制品主要包括:医院形象宣传资料、户外形象标识、宣传栏、公告栏、导向标识牌、楼宇标识牌、楼层牌、楼层索引牌、部门及科室牌、温馨提示标识牌、院刊制作、员工名片制等。(具体制品清单详见附件)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的法人单位。

3.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219日至20252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管理科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 对采购内容要求的技术、功能及服务响应;

3. 报价表

五、无效报价响应文件

实质上没有响应调研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视为无效:

1. 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

2. 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3. 报价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

4. 报价文件中对技术、功能及服务要求响应不完全的;

5. 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该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6. 报价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 报价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提供虚假材料的;

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本次项目调研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释疑。采购人对本采购报价文件拥有最终解釋权。

七、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2241600(注:9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本次调研仅用于了解市场情况,不产生成交供应商。

九、报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管理科。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78

联系人:

联系方式:020-66673666-3709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后勤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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