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现就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二、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三、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项目限价:4万/年
六、服务内容:
1.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进行律师见证;
2.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
3.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院内和解、调解;
4.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申请医调委调解、申请尸检、申请过错损害鉴定、申请司法鉴定并参加相关的流程;
5.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司法诉讼;
6.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针对医患双方合意的赔偿方案予以进行司法确认、司法调解工作;
7.针对院内各职能科室涉及的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
8.为院方对外合作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候陪同院方参与谈判;
9.草拟、修改院方出具格式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
10.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七、资质要求: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在常规法律事务和/或医疗卫生事务方面在法律界具有较高的声望和业界认可度,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资格和能力;
2. 律师事务所必须指派1名及以上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其中至少1人具有医学专业(负责医疗卫生事务项目律师有临床医学背景优先)相关背景,且具有3年以上为医疗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优先(担任三甲医院常年法律顾问且连续服务在3年以上);
3. 具有担任大型医院/国家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的经历和成功代理医疗诉讼业务的经历,并具备在医务人员不参加任何法庭审理的情况下单独完成医疗诉讼代理的能力;
4. 指派的全部律师(含实习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出发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解释权归属:
本次招标相关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院方所有,招标工作未尽事宜,以友好、公开的方式协商解决。
九、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务科递交纸质版密封盖章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派驻的主要律师顾问的身份证件、律师证等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要求及评分细则里的其他证明材料;
5.对询价内容的报价单,包括法律顾问费、诉讼代理费,报出价格后将不能修改;
6.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不予退还。
十、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视为无效:
1.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2.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3.询价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提供有效授权的;
4.询价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询价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7.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一、本采购询价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采购人对本采购询价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9时00分(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办公楼二楼医务科。
询价时间:2020年5月21日10时00分
询价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学术报告厅一楼MDT室
联系人:邝老师
电话:020-83509103
法律顾问询价附件.pdf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2020年5月14日